《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三章聚焦于“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具体规范,明确了在互联网上提供此类服务时应遵循的各项要求,旨在保障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维护公众健康权益。
本章首先界定了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范畴,包括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知识普及、健康咨询、信息查询等服务。提供这些服务的网站或应用程序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或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组织运营,确保信息来源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在内容管理方面,办法规定,发布的医疗保健信息应当科学、准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规范。严禁发布虚假、夸大或误导性的信息,特别是涉及疾病诊断、治疗的具体方案,必须明确标注“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师诊断和治疗建议”等警示语。禁止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诊断、治疗等执业活动,除非是在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内,通过远程医疗技术平台,由执业医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的规范服务。
对于交互式服务,如在线健康咨询,提供者应当对咨询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并确保咨询过程可追溯、记录保存完整。必须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或泄露用户的健康数据等敏感信息。
本章还强调了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的重要性。运营主体应建立健全内部审核制度,对拟发布的医疗保健信息进行事前审核,确保内容合规。对于转载的信息,应当注明出处,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在监督管理层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电信主管部门等,对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章规定,如发布违法信息、违规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将依法予以警告、罚款、关闭网站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的处罚。
第三章通过细化服务提供者的资质、内容标准、行为边界和监管责任,为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划定了清晰的“跑道”,旨在促进该领域健康有序发展,让网络健康信息真正造福于民,同时有效防范潜在风险,筑牢网络健康信息的安全防线。